法学院党委召开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体学习会议

作者: 时间:2024-06-04 点击数:

530日上午,法学院党委于行政楼3楼会议室召开第四次中心组学习会议。学院党委书记田亚鹏主持会议,学院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田亚鹏首先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讲话精神。讲话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聂洪涛副院长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章至第六章内容。他指出,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充分发扬“挤”和“钻”的精神,坚持融会贯通学,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条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当好党的纪律的模范遵守者、坚定维护者和有力实践者。

交流研讨环节,吴乐、闫长虎交流发言时均表示,党纪学习教育应与学生党员管理紧密结合,支部成员将进一步结合自身工作加强纪律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将在学生党员层面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向深处,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学生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学生党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学生党员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田亚鹏总结讲话时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体党员干部要联系实际原原本本学习《条例》,特别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成员要发挥示范领学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组织师生党支部积极开展《条例》内容学习,结合学院工作中的风险点作重点学习,提升政治敏锐感,通过学习“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守好纪律底线、筑牢意识形态防线;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学条例、守党纪、强党性、作先锋,为推动学院发展做好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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